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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內閣同意就房產遺產稅取核算辦法進行調整,新規定將取最高交易價進行核算。
泰總理府事務部長助理庫薩指出,內閣已經同意修改房產遺產稅的核定和計算辦法,即在核准房產遺產稅時,將按照房屋實際交割的價格或是過戶當日的資產評估價值為基數來核算遺產稅。
總之,新的核算將更能體現房屋真實價格和受益人所需要繳納的稅額,並符合當時的市場行情從而實現更公平的交稅原則。
庫薩認為,新修訂的條例將主要依據房屋所有人發生轉移時,不管出讓人還是受益人有無收益,公務人員都將按照房屋過戶交易日當時的市場房屋價格或是實際交易的價格實施徵稅。徵收基數則將按照最高一個估價進行徵收。
總之,新調整後的房屋交易過戶計稅辦法將增加收益方交稅義務。
資料來源:泰國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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